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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》办事指南


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复审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;
(二)持证期间,无违章作业、未发生责任事故;
(三)持证期间,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》的聘用记录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。
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前1个月,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(户口或者居住证)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,并提交下列资料:
申请人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:
(1)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》(1份);
(2)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(2张);
(3)身份证(扫描件1份);
(4)学历证明(扫描件1份);
(5)体检报告(1份,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);
(6)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》(原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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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: 400-892-1345

联系人:张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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