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,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,经考核合格取得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
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每4年复审一次。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1个月前,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。
(1)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,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2)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,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;
(3)具有初中以上学历,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;
(4)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。
(1)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》(可在下载专区下载);
(2)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(2张);
(3)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);
(4)学历证明(复印件1份);
(5)体检报告(1份,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,可在下载专区下载)。
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,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(PDF或者JPG格式)。
咨询电话: 400-892-1345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 15942032522 (微信同步)